根据《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(市、区)、示范学校(幼儿园)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赣教体艺办函〔2024〕9号)文件要求,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(市、区)、示范学校(幼儿园)遴选工作。经各校自主申报、地市初评推荐,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,拟确定试点县(市、区)3个,示范学校(幼儿园)58所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—2024年11月13日。
公示期内,如对结果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反映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,并写明联系电话。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4年11月13日之前通过快递、传真或电子邮件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。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。
通讯地址: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909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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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李迪文、叶倩虹
联系电话(传真):0791-86765265、0791-86765711
附件:
1.2024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(市、区)入选名单(3个).doc
2.2024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学校(幼儿园)入选名单(58所).doc
江西省教育厅
2024年11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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